
微型公共空间;嵌入;修补;众规;汉阳
微型公共空间是指承载日常生活的微小尺度的公共空间,它是“微更新”的重要工具。首先,本研究分析了微型公共空间的概念、分类及其现状。微型公共空间规划应遵循“嵌入”、“修补”和“众规”的原则,其目标是“补充与完善公共空间体系”。
在本项目中,“微型公共空间”被定义为: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均匀、贴近居民生活或通勤区域,且服务于基本日常需求的公共空间。它没有绝对严格的面积限制,其“微型”是相对于城市中那些并非所有居民都能便捷使用的大型公共空间而言的。其面积通常在300至5000平方米左右。
微型公共空间构成了城市公共空间体系的基础层级,由于它们为市民提供了平等享有高品质公共空间的机会,因此对促进城市公平至关重要。大型城市公园和绿道是城市公共空间体系的核心或轴线,而中型公共空间(如中心绿地和开放式体育设施)则构成了城市空间网络的主要节点。相比之下,小公园、小广场、小绿地等面积小、布局零散,渗透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这些是普通市民,特别是基层弱势群体,最容易接触和日常使用的空间,发挥着基础设施的作用。换言之,微型公共空间解决了城市公共空间体系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根据周边的城市功能及其服务的主要人群,微型公共空间可分为五类:社区型、商业型、交通型、旅游型和公共服务型。这五种类型的微空间在空间形态、功能和使用方式上各有其鲜明的特点。因此,城市微型公共空间的规划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特征,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来进行。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城市公共空间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然而,长期以来,在规划和管理层面,中国现行的规划与建筑设计体系并未明确界定城市微型公共空间的责任范围。这导致了许多城市在微型公共空间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使用和管理等环节上,都出现了“无人负责”的局面。
本研究发现,这种管理状况给当前城市微型公共空间的发展带来了显著缺陷。首先,现有微空间的设施和绿化品质不尽如人意。其次,城市公共空间层级不完整。大中型公共空间占主导,而微型公共空间因种种原因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城市功能,导致城市公共空间体系严重缺乏“最后一公里”。最后,城市微空间的功能设施单调,其设施、布局、功能和景观都千篇一律。它们未能充分挖掘城市独特的文化和自然特色,使市民难以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
然而,尽管存在这些问题,可用于建设微型公共空间的现有空间资源却相对充裕,例如店铺门前空间、建筑间隙空间、社区绿地等。通过合理适度的规划和开发,这些空间都能被转化为满足市民日常需求的高品质微型公共空间。
本研究提出将“嵌入”、“修补”和“众规”作为微型公共空间规划的三大核心方法论原则。“嵌入”原则要求,在充分理解微空间独特定位的基础上,分析现有公共空间体系,并将微空间“嵌入”到现有体系的适当位置。这能确保它们既不与现有的大中型公共空间冲突或重叠,又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层级化公共空间体系。
“修补”原则要求,尽可能用“修补”代替“增量”,以可持续的方式发掘城市空间的潜力。这意味着要努力识别那些有潜力但未被开发的存量空间资源,例如建筑之间的空隙、较宽的人行道、以及高架桥下的空间等,并通过提升其空间品质,将其转化为高品质的微型公共空间,而不是通过拆除建筑来刻意创造新空间。
“众规”原则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它要求将社区居民纳入规划设计过程,并充分收集和尊重他们的意见。城市微型公共空间分布广泛、布局零散,并深度融入城市肌理。仅依靠有限的规划设计人员,难以进行全面的普查和深入的体验式研究。作为城市微空间的高频使用者,社区居民才是其品质的权威评判者。他们的参与将极大提高微空间规划的效率和准确性。除了问卷、深度访谈等传统方法外,在数字时代,还可以利用数字平台,让空间使用者能够直接表达切实的建议和需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这些微空间的使用者也可以直接参与到规划设计方案的制定中。
为将微型公共空间的规划成果转化为切实的行动指引,本研究还探讨了如何制定一套规划实施的管控体系,内容涵盖实施条例与管理、实施主体与方式,以及分期行动计划。此外,本研究还指出了对少数具有代表性的微空间进行深化设计的必要性,以作为设计导出,对规划方案进行补充。
最后,本研究的成果被应用于“汉阳区微型公共空间规划”项目(查看详情),将研究中提出的规划原则与方法付诸实践。
刘乾负责了对汉阳区的详尽参与式调查,开展了比较案例研究和文献综述工作;他还参与了设计策略的分析与制定,并合作撰写了多篇研究论文。